为加快改善鄂尔多斯市低收入农牧户的生活条件,对鄂尔多斯市户籍低收入农牧户每户发放600元取暖补贴,也将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2015年冬季取暖用煤。据了解,2015年供煤补贴资金继续由自治区、市和旗区三级人民政府承担,自治区、市两级补贴资金按2014年确定的供煤户数为基数。
其中,自治区下拨补贴资金1440万元;市本级补贴资金配套比例为:市本级财政补贴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所需资金的20%,补贴达拉特旗和乌审旗所需资金的30%,补贴杭锦旗和康巴什新区所需资金的100%。市财政共需发放补贴资金6688.08万元,其余补贴资金由各旗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