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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广“煤改气”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21517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底前辽宁省燃煤机组将完成节能和环保改造;鼓励推广“煤改气”供暖工程,供暖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力争到2020年建成投产10项民生热电联产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据具体介绍,辽宁省将力争2018年前,完成14座电厂(28台燃煤机组)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在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2020年,全省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沈阳、大连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
  在价格方面,辽宁省拟完善“煤改电”清洁供暖项目电价形成机制,扩大煤改电清洁供暖范围。出台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积极推进大用户直供,降低用气成本。鼓励推广“煤改气”供暖工程,供暖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
 
关键词: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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