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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前部署冬季供热保障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20561
  9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供热保障工作会议,提前部署今冬供热保障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供热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目前,我省供热面积已经达到12.5亿平方米,涉及1000多万户城市居民,供热已经成为全省冬季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省城市供热水平不断提高,在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政府明确今冬城市供热工作总要求,即要做到“六个确保”:确保11月1日全省供热开栓率达到100%;确保供热室温达到18℃以上;确保供热设施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确保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冬天受冻;确保明确拆除任务的燃煤供暖小锅炉全部拆除;确保采暖用煤充足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供暖保障工作。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市政府是全市供热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是供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市长是主要责任人,供热主管部门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统筹做好协调和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解决供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落实供热企业社会责任。各供热企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社会责任,不仅要确保室温达标和排放达标,还要做到科学供热、安全供热。各供热企业要使用优质煤,限制使用灰分高、硫分高、发热量小于4000大卡的散煤,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确保供热期全省空气质量不断好转。要做好供热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值班值宿制度,一旦发生“爆管”等突发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抢修,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会议要求,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去年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对困难群众的供热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监督供热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保障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关键词: 辽宁省 冬季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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