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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今年11月15日正式供暖 居民取暖费仍为22元/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21052
  9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公用事业局获悉,今年德州市中心城区供热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居民取暖费按照取暖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取暖费按照取暖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15元每平方米。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用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缴费。
  资料图
  凡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热户,可选择在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市内任一网点或者德州市热力公司客服大厅进行交费。对未按时交费的用热户,自11月15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加收滞纳金。逾期十五日,将不再办理用热缴费手续。

 
 
关键词: 德州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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