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获悉,洛阳市已下发《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2018年采暖期起,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不用热居民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
据悉,早在今年8月份,洛阳市人代会上就传来喜讯,洛阳市今年将要取消“过热费”,如今有了《通知》,可以说,这下就“有理”了。洛阳市发改委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热费”的形成是有历史原因的。2007年,洛阳市为提高新区入住率,弥补供热企业的亏损,临时性地允许收取一部分“过热费”。随着新区的发展、入住率提高,加上周边地区都不再收取过热费,洛阳市发改委也向市政府建议取消过热费。
该《通知》还要求,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后,各热力经营企业和供暖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执行到位,保证供暖质量。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供热价格和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价格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日,记者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洛阳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0%。其中,涧西、西工、瀍河、老城及伊滨5个区域将新增650万平方米,新区将新增290万平方米,高新区将新增60万平方米。此外,今年还将新建、改造供热管网总长度达72.5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87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