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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县市区城区将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32105
  近日,《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出炉。到2017年,全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县(市)区城区及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暂时难以覆盖的城市建成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更换为新型高效节能环保锅炉。
  到2018年,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内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各类工业园区、县(市)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容量小于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得新建容量小于1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各县(市)和长清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未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容量小于20蒸吨/小时的燃煤供热锅炉。


 
 
关键词: 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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