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宏观政策 » 正文

辽宁各市将出台采暖费“暗补”变“明补” 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16213
  我省各市将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尽快将采暖费理入工资。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如上要求。
  按照《方案》,我省将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各市将制定和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
  同时各市将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尽快将采暖费理入工资。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部分住宅,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为单位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制度,对低收入居民家庭要建立取暖救助制度,提供供热补贴。
  同样属于绿色建筑行动,我省将推行住宅全装修,引导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提前参与建筑设计,减少二次拆改造成的污染和浪费。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鼓励智能化全装修住宅。
  从今年起,各地新建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将全面推行全装修住房。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住宅中全装修面积比例不低于50%。
  我省的目标是,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15年,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今年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其中,今年起,沈阳、大连及沿海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建房地产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50%以上。
 
关键词: 采暖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服务热线:010-80801894 合作电话:010-80801894 媒体联系:QQ 769209918 Email: 769209918@qq.com(征稿)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