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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将达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和20%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浏览次数:51484
  8月18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今年将实现设区市和县级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和20%以上,所有县(市)主城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达到97%以上,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主城区建筑工程总量的97%以上的目标。
  此次行动要求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设区市和县级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和20%以上。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各地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并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监管,对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河北省各地市将积极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所有县(市)主城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达到97%以上,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主城区建筑工程总量的97%以上。
还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达不到II级以上标准要求的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厂)进行改造,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县城达到85%;严禁城市生活垃圾露天焚烧;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规范、稳定、达标运营,污泥处理处置规范,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9%;并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到年底各设区市、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55%、47%以上。
 
 
关键词: 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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