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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计划五年内对新建农村社区实施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6  浏览次数:42451
  针对临沂市大多数农村社区没有建设供暖设施,缺少足够热源的现状,临沂市住建委制定出台《临沂市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居住舒适度。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群众参与、多元筹资、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即政府将“暖入户”列入工作日程,采用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鼓励和吸引热电厂、太阳能、天然气、秸秆气化等企业支持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按照供热单位的建设进度做好配合工作;积极通过政府扶持、社区投入、住户筹集等途径解决资金问题;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市新建农村社区实施供暖。
  《方案》强调,凡列入当年建设计划的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必须在9月30日前建设完毕。已建成的农村社区和已有群众入住的续建社区,应先行制定供暖设施建设计划,具备条件的应在2013年冬季率先实施供暖。
  《方案》指出,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计划,细化农村社区供暖设施建设总体目标任务、供暖方式、热源、供暖效果、资金筹集措施、分年度建设计划等内容,并上报市住建委备案;要根据不同社区的经济基础、群众生活习惯、热源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热电联供集中供暖、天然气供暖、地热资源供暖、秸秆气化供暖、暖炉与暖气片结合等方式进行供暖;要确保供暖设施安全质量,其中供暖设施建设的图纸、技术要求、管径大小、技术交底等均应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县区建设部门审定,供暖设施所用材料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承接建设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并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在农村社区住房建设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墙材,加强安全质量监管,使农村住房达到节能保温要求,以改善冬季保温效果。
 
关键词: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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