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韩峰: 减免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资源税
日期:2021-03-03 10:35
源法》第二十六条已规定: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地热供暖产业兼具清洁能源和公共服务双重特性,建议针对地热供暖行业补充出台退税办法,或通过先征后返、提供清洁能源项目补助、适当调整暖费及贴费价格等措施,推动产业良性发展。同时,他还建议对于实现100%回注的地热项目实施免税政策。地热用于供暖时,在100%同层回注的前提下,地热水仅作为能量载体,回注后并不存在水的消耗问题。建议政府通过规范管理,为做到完全回注的地热开采企业进行认证,以此作为免税或退税的依据。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