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6 10:39
为进一步推进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确保广大居民稳得住、用得起,防止散煤复燃,彻底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咸阳市城镇地区清洁取暖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对使用清洁取暖群众,咸阳市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将原5+1热源改造建设模式调整为4+1+运营补贴的建设模式,将原财政对农村居民每户补贴5000元提高到每户补贴5600元,群众出资1000元不变。城镇居民原改造补贴政策不变。
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补贴农村每户补贴5600元
对于已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并承诺不再使用散煤取暖的居民用户,咸阳市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