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24 08:26
务公司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的30%。
据悉本次申报项目主体工程应在2019年7月1日后建设,能够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含子项)未获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申报单位若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须按要求完成2019年能耗双控目标,2019年节能考核结果在基本完成等级以上。
《通知》要求,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本区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