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9―2020年及以后年度清洁供暖电价优惠政策
日期:2019-09-20 10:22
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3元。
农村牧区以村(嘎查)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仅为学校和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合表户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提供电采暖服务的电力用户,与居民用户电采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
四、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电采暖用户,峰谷平时段均执行现行实际对应的销售电价。
五、风电供热试点项目用电可选择保留原政策(暂按合表户居民电价执行),或执行新政策(在项目本身对应用电类别和电价水平基础上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采暖居民用户按照本通知的电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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