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
日期:2019-09-03 11:15
,擅自改变供热采暖方式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由用户负责赔偿;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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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