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明确各类清洁取暖改造补贴政策
日期:2019-01-07 09:59
近期,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方案》中指出,关于气代煤燃气炉供暖,对燃气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和取暖用燃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市级财政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关于电代煤供暖,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关于集中供热,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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