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清洁采暖补贴每户财政补贴5000元
日期:2019-01-04 08:38
日前,咸阳市印发《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建设模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结合2+26试点城市试点经验,财政资金重点向农村居民用户倾斜,原则上每户财政补贴5000元,居民自筹1000元;财政支持的改造采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60平方米以外的改造费用由用户自筹。对电力、热力、天然气等管网建设实行奖补政策。对居民用户只补设备初装费用,不补取暖运行费用。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建管理队伍,编制并实施清洁取暖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3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