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31 07:45
善,确定各种改造的详细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实施计划,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时间安排。各县(区)尽快开工建设,10月15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
(三)建设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建设推进计划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督导集中供热、供电、燃气等相关企业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加快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度,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协调乡镇(街道)、村(居)积极配合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四)考核验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