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出台
日期:2018-05-31 10:55
需提前或延长供热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决策。
石市将建立供热试运行机制。为确保及时供暖,所有供热设施11月1日前完成注水、带压测试,具备供热条件;11月10日零时起达标供热试运行。
石市还将建立热源协调联动机制。预测室外温度降低时,督促企业提前增加热能输出,确保室温不受影响。杜绝室外温度升高,企业停供或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问题。
石市将建立供热保运物资日报告机制。供热期间,各企业物资储备必须满足一周以上的运行需要。
石市将建立小区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机制。各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对辖区小区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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