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出台
日期:2018-05-31 10:55
日前,市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提出在法定供热起止日前后各15天内,市城管、气象、发改委等部门根据每日天气预报进行会商,综合研判,提出是否需提前或延长供热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决策。石市将建立供热试运行机制,为确保及时供暖,所有供热设施11月1日前完成注水、带压测试,具备供热条件;11月10日零时起达标供热试运行。
11月10日主城区实现达标供热试运行
石市将建立供热气象会商机制。在法定供热起止日前后各15天内,市城管、气象、发改委等部门根据每日天气预报,进行会商,综合研判,提出是否
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5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