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办理供暖停供 中途能否恢复供热?
日期:2012-11-29 11:18
本打算今年停供,天冷就去双方父母家住。可是妻子突然怀孕,打破了他们的计划,他们想尽快恢复供暖。
《大连市采暖用户停止用热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说明:暂停用热的期限原则上至少为1个采暖期,用户应以整套房屋为单位提出申请,不得提出房屋局部报停申请而且在居民办理停供手续时,双方签订的《停供(用)热协议》中也注明了该事项。
对此,市供热办解释说,供暖不可以分期供,只能按照一个采暖期收费。如今,居民要求中途恢复供热实际上相当于单方面违约,供热单位完全可以按照《停供(用)热协议》拒绝恢复供热。供暖企业相关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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