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条例的通知
日期:2012-07-26 09:55
行业主要工序、主要产品能耗的国际国内和省内先进值及限额值,指导各企业明确其能耗水平在行业中所处位置,为其合理选定对标标杆提供依据。开展能效领跑企业创建活动。在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煤炭、焦化、合成氨、烧碱等8个行业开展能效领跑企业创建活动,选择管理优、指标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采取制定方案、规范管理、集中扶持等措施,使其能效指标达到省内第一,并授予能效领跑企业荣誉称号,引领其他企业对标追赶,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提高。能效领跑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加大实施推进力度。指导重点企业研究制定
52/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1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