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条例的通知
日期:2012-07-26 09:55
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率先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百家示范单位创建、绿色照明、节水、零待机能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到2015年,公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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