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条例的通知
日期:2012-07-26 09:55
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优化配置交通资源,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组织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
出台《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提高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准入门槛,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和实施油品替代。在道路交通和城建项目中,加强机动车排放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审查。严格实施机动车一致性检查制度,不符合第
24/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4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