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拆除高污染锅炉并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管
日期:2015-08-28 14:56
质成型燃料使用,市人居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委于7月31日发布实施《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燃烧设备技术规范(SZJG51-2015)》。根据该规范,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在用生物质锅炉应使用专门设计和制造的设备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设备应具有可连续调节的给料装置,禁止手动进料,必要时进料口应安装视频监控。锅炉应配置符合规定的低压脉冲袋式除尘设备,必要时可与旋风除尘技术联合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用量、燃料产品质量报告、布袋更换记录等相关运行信息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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