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推进超低排放 不达标机组将被停产
日期:2015-08-27 11:32
记者25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山东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到2018年底前,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和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锅炉)排放标准,逾期不达标的机组(锅炉)将实行停产治理。
《意见》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鼓励其它燃煤机组积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年底前,全省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改造任务;2015年年底前,除确有必要保留的以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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