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热管网建设收费出新规
日期:2015-08-25 10:22
新建房屋收取运行费、调试费等费用。新建小区供热管网工程由集中供热单位代建后,实行管网、换热站、用户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由供热单位直管到户。执行范围为我市规划区沧州热力有限公司、沧州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内,其他县(市、区)可按照当地实际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标准执行。
同时,集中供热主管网工程建设费(容量热价)标准不变,仍按照市物价局《关于集中供热容量热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调整市区集中供暖容量热价标准的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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