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日期:2015-08-18 11:56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教育经费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计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标准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和水平核定。
另外,与供热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入,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此前,省物价局曾提出将煤热联动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此次出台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是否意味着采暖费将有变化?成本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出台《办法(试行)》并非针对煤热联动,如果日后政府方面提出重新核定供暖成本,省物价局将以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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