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热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
日期:2015-08-17 14:37
《青岛市供热条例》和《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2007年7月27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同时废止。新颁布的《条例》发展清洁能源供热,取消入住率限制、推进供热计量,在总则、规划建设管理、供热行业监管、供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条例》实施后,居民与供热单位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分界点十分明确,位于入户端口或者热计量表出口,新建项目将按照这项规定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对于既有的建筑,将会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研究相关移交接收的程序和政策,推进相关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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