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 确保冬季正常供热取暖
日期:2015-08-11 11:44
近期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日前,省物价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供热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冬季正常有序供热取暖。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供热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煤热价格联动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当地供热企业的成本监审工作。
在成本监审中要重点监审燃煤成本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煤价下降对供热成本的影响情况;同时还要监审人工、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要素的变化情况,确保成本监审结论全面真实反映供热成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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