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08 14:57
覆盖范围内逐步关停以下燃煤(油)机组(含企业自备电厂机组和趸售电网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0MW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0MW以下的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二、对在役的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要实施在线监测,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其开展认定和定期复核工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