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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小区热计量改造最晚于10月底前完成
日期:
2012-09-14 10:44
,可以按照以往的费率缴纳热费,而无需多缴费;如果用户的热费低于以往按面积征收的金额,即按实际金额计费,实现了供暖费的节约,最多可达几百元。
据介绍,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的费用(不含更换暖气费用)由财政和供热单位分担,不向住户收取。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费用与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改造费一并筹措,由财政、产权单位、住户和供热单位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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