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1 10:55
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量多的企业实施处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善热用户报停管理办法。
年底前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
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各地务必在2012年采暖期前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供热计量价格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原则,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所有集中供热并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
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供热计量规定,负责供热计量和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