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2 10:58
热计量工程进行验收;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供热单位方可供热,并实行热计量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销售商品房时,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公示供热计量措施等有关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四、扎实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
各地要按照《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编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