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
日期:2023-05-12 10:58
工,落实责任。在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中,墙改节能和供热管理等机构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协作机制,分工负责、统一协调、部署改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务院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供热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意义,以争取广大群众对供热计量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妥善解决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供热计量改革的顺利推进。
10/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5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