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30 11:07
3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供热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
(五)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