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23 10:49
办法规定,《供热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不申请延续的,有效期满后,其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供热许可证》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许可证》。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