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发布
日期:2022-03-23 10:49
无供热弃管记录、从业人员要有中高级职称证21日,生活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我省实施供热许可证管理,供热企业申请供热经营要符合多个条件,以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
不能随意从事供热经营 专业人员不少于15人
办法规定,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应当取得供热项目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申请《供热许可证》要具备法人资格,要有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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