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30 10:48
局,各县(市、区)发改局(能源局)、财政局,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9号)和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19〕88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申报2021年电能清洁取暖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供热质量符合我省供暖的有关规定;
2.电能供暖建筑物为合法建筑,包括:民用、工业和农业建筑,要求项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