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
日期:2021-08-06 15:07
突发事件,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条例》中专设应急管理一章,对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紧急抢修、损坏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时,供热单位应当先行组织抢修,并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供热单位抢修供热设施时,公安、交通、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和排水、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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