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日期:2021-07-05 10:17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泰安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参照市里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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