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2-07 10:01
准均实行政府定价,由发改部门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热用户之间应按照政府定价签订供用热合同。
关于计收标准。第三十条规定:采暖费按建筑面积计收,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限一次性全额交纳当年采暖费。热用户违反供用热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督促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追缴采暖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两部制(指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另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