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热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日期:2020-12-04 10:32
应的处罚措施。
(六)坚持责罚一致,明确法律责任。条例对应相关禁止性规定内容,分别明确了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严格执行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同时,对供热企业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擅自中断、停止供热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泰安市供热条例》的制定出台,与改革发展同频,与民生保障共振,是泰安市在民生领域立法的又一次新探索,对提升泰安市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建设新时代新泰安,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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