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2-04 10:32
造成的噪音、共振等危害,同时为了保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供热设施专用房,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侵犯业主合法的公共设施用地权等问题,且充分考虑老旧小区、已建成小区等区域中确实存在无法将换热站独立设置的特殊情况,条例作出了:换热站一般应当独立设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设在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规定。同时,为保证供热工程质量,条例明确了供热工程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
(三)积极回应民声,保障群众供热需求。为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规定市、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备供热条件的新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