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22 09:40
10月21日,省发改委公布了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记者了解到,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
严格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据了解,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实施范围为我省非市政集中供暖的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空调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