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出台
日期:2020-09-02 10:45
和高新区2017年、2018年、2019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的补贴政策执行。为保障清洁取暖工作延续性,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内村居延续执行原区县清洁取暖政策。同时,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的配套费标准,按照《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9〕14号)执行。
实施步骤分为制定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采暖设备选购、项目验收4个阶段,8月中旬制定完成淄博高新区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核准后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做好采暖设备的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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