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日期:2020-08-12 09:54
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开发区)进行重点督办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严格绩效评价。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全面总结2017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对照《淄博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回顾、查缺补漏,全面做好试点城市整体绩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
淄川区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任务表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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