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洁取暖财政补助再补贴两年
日期:2020-07-16 09:43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公布了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78号建议的答复。针对魏改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延长政府对农村煤改气补贴期的建议,河北省财政厅表示,2019年,报经省政府同意,明确现行运行补贴三年到期后,由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运行补贴办法,省级采取退坡方式再给予两年补贴。
河北省财政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关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代煤办〔2019〕43号)规定,坚持由市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状况和居民消费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技术路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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