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29 09:31
行按面积计收热费的,按多供热天数另行计收热费。
热源企业与供热企业、供热企业与用户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规范供用热双方行为。供热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向用户供热;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情况和投诉;因重大设备事故不能正常供热时,及时启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同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用户。
如室温不合格要向用户退费
新规明确,供热企业应当保证冬季采暖居民用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16℃,夏季制冷居民用户居室温度不得高于26℃。
用户自测室温不达标的,可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供热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