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正式公布施行
日期:2020-04-09 11:33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指挥系统和应急保障机制。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供热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七条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本级的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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