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委员建议供热企业直管到户严惩窃热
日期:2020-01-20 12:21
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供热矛盾和民生改善提出建议,积极推进供热企业直管到户,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用热。
陕西省政协委员钱嘉表示,2018年《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施行,条例中规定:尚未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用户应当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缴纳热费。在实际操作中,供热企业单方规定,供暖费用收缴时需一次性收取采暖季的全额费用或按照供热企业认可的供热面积比例缴纳,供暖结束后由供热公司进行费用核算,进行采暖费用统一退还或补缴。然而由于供热取费面积认定不一致等问题,导致供热企业
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7 03:48